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一、当事人起诉
1、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原被告的主体资料,例如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营业执照(法人);(2)起诉状(根据起诉人数确定份数);(3)证据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份数与诉状一致);
2、提交的法院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3、提交的方式可以是亲自到法院提交材料,也可以到网上进行立案。现在很多律所的做法是在网上立案,这样既可以省去交通出行的麻烦,特别是需要跨省的,也可以减掉排队的时间,提高效率。
二、法院进行审查
通常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7日内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若因材料不足,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材料,再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否则裁定不予受理。
注意:这里有一个时间点,就是7日内进行缴费。
这里的7日是指自收到受理通知时次日起算,若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可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第一天。所以,千万要注意了,若因逾期不缴纳诉讼费的,是没有可以补交一说的,只能按撤诉处理。
法院审查后同意立案的,通常需要把立案材料寄送给对方当事人,由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但不管被告是否提供答辩状,都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三、安排日期开庭
同意立案后,通常法院会同时告知开庭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负责人。若是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还会进行公告,让其他想要了解案情的人可以到庭参见庭审。
注意了,对确定好开庭时间的,一定要谨记,记得到庭参加或者委托代理人或律师进行诉讼,否则无理由不到庭的,将按撤诉处理。
四、开庭
到了这个环节,在庭上的一切表现则是判断案子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了,这也是很多当事人选择由律师进行诉讼的原因。通常在法庭上,诉讼流程的审理主要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庭前准备:这里法官会核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宣布庭审的纪律,以及告知合议庭的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回避?即当你认为庭审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判决的,可申请更换该人员。
(2)法庭调查:在该环节,主要是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的环节。首先由原告对起诉状进行陈述,被告再进行答辩,从而由法官总结本案的争议焦点;其次,对双方持有的证据进行质证,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是否有异议,发表意见,此外,若有证人的,证人这时可出庭作证;最后,对所有证据质证完后,需要作最后的陈述。至此,进入下一阶段。
(3)法庭辩论:一般是围绕争议焦点原被告相互展开辩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对一方的提问需由另一方做出解答,切忌不能过于重复提问,或就一个关键点“死磕到底”,甚至将法庭演变成吵架现场,这属于扰乱法庭现场的行为,虽然法官会制止,但却给法官带来不好的印象。
(4)法庭调解:在双方辩论完后,基本庭审到了尾部,这时法官一般会询问是否需要进行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制作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需按调解书内容履行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5)休庭评议:调解不成的,法官就需要和合议庭的其他人员进行讨论,这时一般会休庭10分钟左右。
(6)宣判:休庭结束后,若审判人员当时可以形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当庭宣判,否则会定期宣判。但是,最终结果需以收到裁定书或判决书后才生效。
五、核对笔录、签名
开完庭后当事人还不能马上走,需要等书记员将庭审笔录打印出来,双方核对无误后需在每页上进行签名。至此,所有审判流程才最终结束。
根据《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因此,在开完庭后很多人都是要等法院送达裁判书,但具体法院什么时候送,我们也无法确定,只要还在这个审期内的就是合法的。
但是要提醒大家,当收到判决或裁定书时,若你不服的,可以选择上诉,注意裁定书和判决书的上诉期是不一样的: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