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纠纷,其实出现这种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导致的。借款人不按时还款的原因也仅有三个,第一没有还款能力;第二有钱也不想还,就是我们口中的“老赖”;第三,可能是真的忘记还款了。但在这个时候,出借人不能随意去起诉,起诉只是我们维护权益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真正的目的,我们最终的目的是拿回自己的钱。毕竟起诉不仅会让彼此撕破脸皮,还费时费力,最后也不一定可以挽回自己的损失。在现实生活中,能不走法律程序就尽量不走法律程序,我们可以借着一些场合来要回欠款。
第一,登门协调。我们可能直接上债务人的家里,可以先协调一下,如果和债务人协商结果良好,当然是最好的结果;当债务就催不还的时候,上门讨债的时候可以当着债务人邻居的面要债,这样债务人自己本身也会在面子上过不去,邻居也站在我们的角度,债务人就会有压力,识趣的人就会还款了。
第二,聚会场合提醒还款。假如你和债务人一起聚会,可以借着这次聚会提醒他还款,这对那些迟迟拖着欠款的人还是比较有效的。但是提醒的语气也不要盛气凌人,尽量做到礼貌提醒,得到更多人的同情和支持,已达到催债目的。第三,喜庆场合提醒。可能在这种氛围比较高兴的场合,提醒别人还钱有点触霉头。但是根据心理学理论,人在快乐的时候会更大方,更容易履行自己的承诺。当债务人有喜事时,我们不仅可以祝贺他,还可以借此机会提醒他应该还钱,如果他高兴,他可能还钱。
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收债的语气和态度,不要抱着给他找麻烦的心态。否则,不仅拿不回欠款,还会影响你们之前的关系,不利于催收。第四,债务人遇难时再拉他一把。例如,债务人失业,或者经济遭受重大损失,如果你有能力帮助他找到一份新工作,你可以从他新工作的薪水中扣除他欠你的钱。
如果你没有能力帮助他,或者已经到了无法振作起来的地步,如果他现在还有资产,你需要跟他签署了一份债务协议之类的。
我们现在不能拿走他的资产,但我们必须确保,如果有一天他变卖了这些资产,所得的钱会用来偿还我们的债务。如果你不做这种保护,总有一天,他的资产可能会变成别人的,到那时后悔就真的晚了。
第五,利用市场新模式挽回损失—债权置换。当我们遇到欠款无法追回,通过法律手段最终还是无果的情况,可以通过债权置换及时止损,只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大多数人听说债权置换也会认为是骗子,还要支付服务费,不但不相信,还不愿意支付服务费,其实这点服务费比起要不回的欠款是少之又少。总之,手里的烂账、死账无法追回的时,可以试试这种方式,或者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希望每个债权人早日挽回自己的欠款,债务人早日走出债务的困境。最后提醒大家,在出借钱的时候先提前综合评估一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自己能否接受借出去的钱无法收回的情况。
(一)借贷或者买卖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没有借条欠条合同,并不妨碍起诉,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即可,比如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借条合同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不还钱可能面临六个月拘留
新的执行法草案已经发布,按日罚款 最长拘留六个月,当然不是所有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不履行都可以最高拘留6个月,只有193条规定的情形才适用6个月期限,其他的仍是15天,但可以反复申请拘留,不再有限制次数。
草案第193条规定: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作出特定行为,该行为不能由他人替代完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的,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作出特定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再次予以拘留,但是累计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拒执罪规定,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一人进黑名单连累全家
首先孩子的教育就业会受到影响,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绑定程度极高,一方成为失信人,配偶大概率会受牵连,子女影响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限制高消费,除了当事人,如果子女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那子女也不能高消费,比如进入高档西餐厅,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或者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等。
2.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受影响,但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3.不能给子女支付高额保费或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等;
4.子女就业可能会受到影响,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公务员任用上,因为公务员任用有一个资格审查,有些地方会规定,如果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子女不能录为公务员。
第四,失信人每个月的工资、退休工资、保险以及公积金都可以划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