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狠的要账方法是什么?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有一个概念叫实现担保物权,这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别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实现担保物权的优势有哪些呢?
优势一:案件的审理期限短,从立案之日起30日内就可以审结。
优势二:一审终审制,不像常规诉讼,是两审终审制。减少因恶意拖延导致的诉讼周期较长的问题。
优势三:无需诉讼费用,普通的民事案件,像本案中标的额为50万元的诉讼费为8800元,而作为特别程序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是不收取费用的。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了,既然合法,速度还快,诉讼费还不用交,那应该怎么去申请呢?
准备如下材料,到担保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就行。
1、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2、 申请人信息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
3、 借款合同;
4、 抵押合同;
5、 他项权利证书;
6、 其他材料(如:银行流水、抵押物档案信息查询)。
7、诉讼费(法律规定不需要交费,但在实践中是收费的,而且各地法院收费标准五花八门,本律师见过的收费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7个不违法的讨债技巧
方法一:以毒攻毒法
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
方法二:“易货”置换法
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往往把钱借给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且他们恐怕对你的讨钱招数也早有防范。不过也没关系,学会“易货置换法”准叫他/她防不胜防。首先注意观察属于欠债人的物品,其价值最好稍微大于或与所欠钱款等值。之后,找个最佳时机,装出没有任何动机的样子将其“借”到手。直到欠债人还清所欠债务之前你也拒不归还。这样就算是亡羊补牢,也不会为时过晚。
方法三:借刀“杀鸡”法
实在无法直接对付欠债的“铁公鸡”,那就只能借刀杀“鸡”了。找一个和欠债人熟悉的人,当然,此人必须和你也很熟悉。然后,围绕你的经济困境对其大诉其苦,并把占用你钱财的欠债人罗列一番,旨在让对方出面替你向欠债人说出你难以启齿的讨钱话。此法也可以套换使用,直接找到欠债人表述一番,同样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过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万不能被人发觉你是指桑骂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四:动用武器法
对付那些“滚刀肉”般的欠债人,也许你即使是使尽浑身解数也依然无效。那就只能动用最后一招——诉诸法律。
方法五、通过去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方法六、派公司员工去欠债的公司“上班”,不给钱不走人;
方法七、现在社会上有“要债公司”,委托他们去要。